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资助申请”通知

作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580

各位老师:

“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百优案例”)是全国工商管理教学案例领域的最高奖项,并先后纳入教育部2012年第三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C5指标)和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C1指标)。为进一步促进教师积极投入原创案例开发,培育 “百优案例”,加快提升案例教学与研究水平,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案例开发资助与奖励办法 》,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称“中心”)决定组织2019年度第一次案例开发资助申请。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管理学院所有教师以及全校MBA授课教师及论文指导教师主持完成过中心案例开发项目或参加过案例教学与编写培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教师优先资助。

二、选题要求和范围

选题要求:以具有代表性的管理实践问题和典型性的企业为对象进行案例开发。

选题范围:战略管理;公司治理;项目管理(创业管理);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参见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分类)。

三、资助的案例类型金额与立项总数

参照“百优案例”评选系列(参见),本次资助的案例类型包括一般案例、微案例专项和视频案例含文字案例项目三类,每位申请人每类案例限报1项,三类案例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一般案例和微案例项目资助5,000,立项时3,000结项时另2,000视频案例每项资助10,000,立项时先6,000结项时另4,000。本次“中心”共拟立项总数为12

、立项要求和提交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并2019113日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书。所有申请书由“中心”组织专家审议,于2018117日前确定中标项目和人选。

五、验收标准、要求与成果奖励

1.验收标准和要求:案例开发完成后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参照“百优案例”的评审要求,验收合格后收录中心案例库或推荐到“百优案例”评审。

1)案例须有正文和使用说明书两部分,写作规范请见附件2评审标准见附件3

2)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案例开发工作。

3)必须提交企业案例授权书(附件4)和作者授权书(附件5)。

4)提供其他资料(如实地访谈记录、照片、媒体报道、企业相关资料等)。

5)案例的开发可参考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见附件6、附件7和附件8)。

2.成果发表要求及奖励

本次资助案例的成果须标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成果奖励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案例开发资助与奖励办法执行。开发的原创案例收录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案例库、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案例库等三大国际案例库,每项奖励20,000 元;获评全国百优案例,每项奖励10,000 元;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每项奖励3,000 元。每项成果满足上述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六、申请提交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9112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电子邮箱:znmbacase@163.com

咨询联系人:杜鹏老师(186-2771-7866) 郑耀洲老师(133-9609-1879

附件1:案例开发项目资助申请书

附件2: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

附件3:案例成果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4:企业案例授权书

附件5案例作者授权书

附件6: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

附件7: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微案例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8:关于微案例专项评选的补充说明

  

附件1—附件8文件压缩包.rar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