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MBA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取得学校学籍的2017级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我院具体指标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指标比例 | 20%(8名) | 50%(20名) | 30%(11名) |
奖励标准 | 12000元/生·年 | 8000元/生·年 | 4000元/生·年 |
第五条 新生学业奖学金以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若排名并列,按初试统考总成绩进行排序,如初试统考总成绩排名并列者,按如下顺序择优:
1.初试统考科目《综合能力》分数较高;
2.初试统考科目《英语》分数较高。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网上公示3日,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