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摄像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767

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摄像将在1031日(周一)进行,为做好本次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对象:2015级及往届未进行电子摄像的正式考取学员。

二、摄像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1031日,1620-1720

2)地点:武汉南湖校区 文添楼一楼大厅。

三、采集费用:

11031日当天进行采集的同学,采集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2)由于特殊原因而未能当天摄像的学员,请于12月前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图片分社或当地新华社图片分社进行摄像,费用自理。

四、要求:

    1、本次电子图像由新华社湖北图片分社派专人负责采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通知要求完成电子摄像。需要参加此次照相学员,将本人信息:“本人姓名+性别+双证学号+身份证号”,为邮件名于1020日前,发至 476366465@qq.com邮箱。

由于特殊原因而未能当天摄像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请于12月前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图片分社(027-68881175,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4号)或当地新华社图片分社进行摄像(各省市图像采集单位联系方式:http://xjxl2.chsi.com.cn/pv/stu/address.jsp)。

    201711日后,请登录网址: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

进行网上电子照片校对,校对流程请见:http://xjxl2.chsi.com.cn/pv/go/flowchar.do

    2拍照当天,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时间安排前往摄像。

注意:电子照片采集是学生毕业后学历、学位信息能否网上成功注册必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数据,请学生本人务必高度重视。

1)电子摄像后,由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电子照片核对,出现毕业时查找不到本人电子照片的情况,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未按时进行电子摄像或在新华社图片分社以外摄像的,毕业时出现学历、学位信息无法网上注册,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MBA学院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