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琴老师参加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次数:906

为加快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启动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并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吸收专家意见,进一步做好研究工作,中注协于20081225日在北京中注协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张龙平院长的委托,我院会计系主任季小琴副教授代表学院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注协考试部应德全主任主持,中注协副秘书长首先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等作了重要的讲话。与会代表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层级、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实务经历要求)、衔接方案、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发言。一些代表还就如何将CPA专业教育与职业考试结合起来进行了发言,提出了一些建议。季小琴老师会前进行了认真的准备,会上就考试层级的称谓及其有关考试内容的安排进行了积极的发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参会者的共鸣及中注协有关领导的重视。

本次座谈会共有13所高校代表参加。除我校外,其他的兄弟院校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中注协领导对参会的学校和代表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参会代表回校后作好宣传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分阶段进行。分为两个层次。即第一层次的专业阶段和第二层次的综合阶段。考生只有通过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综合阶段的考试。每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一次。

2.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第一层级在原来5科基础上,增设1科。新增科目为“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与现行5科相比,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综合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

3.明确了英语水平测试。准备取消现行相关科目考试的英文附加题,改为“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4.考试衔接。新考试制度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2009年继续执行1年。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