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下半年MBA论文答辩的通知

作者:皮 君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次数:287

各位学员:

2014年下半年的论文答辩工作将在9月份开始,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此次论文答辩的学员请务必于2014820之前将带有论文封面和英文扉页的完整版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ndmba@163.com邮件请务必用姓名+/双证学号+所在教学点+本人手机号码+目前工作地做邮件名)。逾期不能交稿者,一律视为放弃此次答辩

二、提交论文前请自查是否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1、将导师同意定稿的电子邮件或短信截图随论文一并提交(转发导师同意论文定稿的电子邮件;不见到导师的定稿邮件,学院将不接收学员的学位论文);2、在校学习达到规定的年限(正式录取在校至少满两年);3、课程修满,达到规定的学分(至少46学分);4、学费交齐以上四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论文不予提交检测。

此次发过来的论文需要学员自己在网上用万方检测系统检测,在淘宝上购买,最终将总重复率低于13%的定稿论文发至zndmba@163.com邮箱,并将下载的万方检测报告和定稿论文一起发过来。论文检测合格,提交学院。若学校检测论文超标,将直接推迟半年再答辩。

论文撰写规范、开题报告书、论文样本,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网站”→“服务指南”→点击“常常用下载”,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参加此次论文答辩的学员请加入QQ群:282967712 (申请QQ时注明:姓名名+教学点),方便及时联系和发布相关通告。

三、答辩工作流程

学院收到论文后,将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提交至校学位办对论文进行第一次检测(合格标准为重复比例13%以下)。检测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预审环节(修改论文的格式,由学员自己按照规范修改,预审员审核)。预审完成后由学院安排的盲评老师进行论文盲评(审核论文内容是否达到硕士论文水平;若不合格,将不得参加答辩),盲评通过后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论文定稿后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不合格取消此次申请学位资格。

注明:第一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并经专家认定属实者推迟半年申请学位;第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者,将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各位学员论文提交后,必须尽快到当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电子照相(附各省市图像采集单位联系方式),请自行于20149月底之前到当地新华社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电子照相。学员提供给新华社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学校编号:10520)及/双证学号同时需将电子版照片“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在答辩前发送至zndmba@163.com,并将新华社洗印的所有纸质版照片寄至MBA学院。

 

 海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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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181212108室(虹口商厦)

 

MBA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3080

 

温馨提示:论文提交最后期限为2014820日,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遵守时间期限,逾期不再接收论文。如未能按期提交者转至2015年上半年参加答辩,特此告知,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以免耽误学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