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摄像安排的通知

作者:皮 君发布时间:2012-10-17浏览次数:272

各相关学院、中心:

经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摄像将在1024日(周三)进行,为做好本次摄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对象:我校2011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前未进行电子摄像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摄像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1024

各学院、中心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地点:南湖校区文添楼一楼大厅。

三、费用:15/(请自备零钞)。

四、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将电子摄像通知到各班级并统计摄像学生人数,注意通知到尚未在校的和在职的研究生、国外留学的研究生,本次电子图像由新华社湖北图片分社派专人负责采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通知要求完成电子摄像。

由于特殊原因而未能当天摄像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请于12月份和3月份到新华社湖北图片分社(027-68881175,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4)或当地新华社图片分社进行摄像(各省市图像采集单位联系方式:http://xjxl2.chsi.com.cn/pv/stu/address.jsp)。

201311日后,务必登录网址: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进行网上电子照片校对,校对流程:http://xjxl2.chsi.com.cn/pv/go/flowchar.do

2拍照当天,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时间安排前往摄像。

注意:电子照片采集是学生毕业后学历、学位信息能否网上成功注册必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数据,请各学院和学生本人务必高度重视。

1电子摄像后,由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电子照片核对,出现毕业时查找不到本人电子照片的情况,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未按时进行电子摄像或在新华社图片分社以外摄像的,毕业时出现学历、学位信息无法网上注册,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21011

 

附件1:各学院电子摄像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

下午

1024

马克思主义学院(830-840

新闻学院(1240-1245

哲学院(840-850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1245-1250

经济学院(850-920

外语学院(1250-1300

财税学院(920-940

工商学院(1300-1400

金融学院(940-1040

法学院(1400-1530

法硕中心(1040-1055

公管学院、MPA中心(1530-1610

刑事司法学院(1055-1120

统计与数学学院(1610-1640

知识产权学院(1120-1130

MBA学院(1640-1720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113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