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年拟录取MBA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15】9号)文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点击下载《定向合同》(附件1,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并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4月25日前寄(送)到MBA学院。学院(中心)4月28日前集中报送学校研招办。
经省招办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能审核签字盖章。正式录取考生的《定向合同》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就业单位)。
二、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附件2,一份),须加盖有关公章(链接),随《定向合同》一同于4月25日前寄(送)到MBA学院
三、定向合同和定向协议书送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汇楼204办公室。
邮编:430000;
联系电话:027-88047866 027-88383770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