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党的生命,没有纪律就没有一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必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章的基本要求,是凝聚全党力量的重要法宝,是衡量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是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试金石,是严格组织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有所淡化的风险,我们更需要站在提高、巩固执政水平的高度,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做到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明党的纪律,要对照党章从自身抓起,从细节抓起,从每一名党员抓起。把规矩立在明处,把“红灯”亮在前头。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教育放在首位,用党章标准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丝毫变通和敷衍。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按照党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我行我素,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决不允许党员不服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纪律约束或者以种种借口缺勤学习和重要会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对不执行组织纪律者及时批评和教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查处的问题点名道姓地及时通报,不仅能够形成震慑作用,而且可以潜移默化,达到转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良好效果。
严明党纪要毫不手软地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利剑高悬,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纪律的各类案件。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严明党纪重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这样,党的事业就能无往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