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校友赋能计划 | 校友终身学习计划第四期:《新时期下公司法的实践与实践中的公司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370


中南大MBA教育中心为校友们定制的第4期终身学习计划新时期下公司法的实践与实践中的公司法1111-12日,1118-19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津楼开课

课程主讲老师为向前老师,向前老师是学校法学院商法(一)教研室主任,具有丰富的公司法、金融法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经验,担任包括新三板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的董事、监事、投资人及法律顾问。

在课堂上,向老师不仅帮助大家梳理了公司法与公司运营的基础知识,还融会贯通,穿插了诸多案例,启迪大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分析新型公司法热点问题和资本市场最新实践动态。

校友感言

得益于母校进行的校友终身学习计划,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熟悉的校园,回到熟悉的文津楼,再次在课堂上聆听老师的讲课感到十分亲切。这次学习的是向前老师的《企业法》,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将晦涩难懂的法条变得通俗易懂。同时结合大量案例对在实践中的应用更具借鉴和启发意义。时代在变,社会在进步,不变的是不断学习。毕业后难有这样的学习机会,母校推出的这项学习计划也是督促自己人生是不断学习的过程。感谢母校!

MBA2007级校友 杨光

熟悉的校园熟悉的教室,难得的学习机会,我倍感珍惜,早早的来到了教室。通过两周4天的《公司法》系统的学习,尤其是向前老师关于《公司法》关键条款的精辟解释使我受益良多,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合法经营渐渐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先决条件,任何企业漠视法律、甚至打法律的擦边球,就如同悬崖之间徒手走钢丝一样,随时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鉴于此,企业经营者知法守法变得尤为重要。不知法如何守法?通过本次对《公司法》的学习,极大的增强了我个人的法律意识,加深了我对《公司法》的理解。通过本次对《公司法》的学习,使我明白了《公司法》不仅是用来约束企业行为,而且能有效的保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感谢学校,感谢MBA教育中心!

MBA2015级校友 张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