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量:916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现结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对本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3.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分管MBA教育中心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MBA教育中心行政人员为成员的MBA复试工作小组,以MBA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MBA的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以学校下达的MBA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130%的比例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取整数相同分数上有多人,多人均进复试。

3.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023MBA总招生计划数为25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223人,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35人。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划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类别

复试资格分数线

计划招生人数

通过复试资格分数线人数

英语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总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41

82

170

222

337

工商管理硕士(EMBA

非全日制

41

82

170

35

7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通过复试资格分数线人数

工商管理

167

41

82

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达到我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学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要求,我院2023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考生可以提供以往学习和工作业绩的补充证明材料,以便考官对考生的学习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查(10分)、管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30分)、英语听说(10分)和专业知识与能力(50分)四个方面内容,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权重的30%。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所有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仍需参加管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复试。获得“优秀”通行证的考生按附加分2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中,获得良好通行证的考生按附加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中。最终所有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管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30分)

参考书目: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3.2022121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文件

2)综合面试(70分)

面试采取小组形式,每组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各面试小组专家均集中在学校标准化考场对考生进行现场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综合面试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抽题、考生回答、专家提问(包括追问环节)、专家评分四个环节。

1)综合素质考查(10分)

面试小组通过考察考生的工作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考生面试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2)英语听说(10分)

英语听说面试项目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复试形式:考生先用英语做3分钟个人背景介绍,再随机抽取1题,英语对话。

3)专业知识与能力(50分)

专业知识与能力面试项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经济管理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以及现场沟通表达和反应能力等。

复试形式:考生随机抽取3道简答题,用中文回答并接受面试专家提问。

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3.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津楼一楼

熊老师,董老师

027-88047866

027-88050500

15827210714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考生

面试内容

7:00——8:50

所有考生

资格审查、提交面试材料

8:50——9:00

所有考生

宣布考场规则

9:00——12:00

所有考生

管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12:30——13:00

未参加提前批面试考生

资格审查、抽签

13:00——19:00

未参加提前批面试考生

综合面试

注:1.复试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参加笔试、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前需要再次审查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请提前30分钟到场;

2.复试分组名单详见复试当天公告,不予提前公布;

3.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者需凭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根据考试原始报考档案核实身份,方可进入考场。

五、复试需带证件及所交资料

1.报到时学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

2)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2.提交以下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后上交)

1)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2)一寸登记照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名的复试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A4纸打印),复试信息表上请粘贴一寸登记照片;

3)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A4纸复印);

4)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

5)提交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6)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公章(见附件3);

7)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阶段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9月份入学后,考生须将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MBA教育中心)复查。学院(MBA教育中心)应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存入考生个人档案中。

注:未按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4.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六、调剂政策

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接受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成绩过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的考生转方向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申请表需打印并手写签名,复试前发邮件至zuelmba@163.com。(注:工商管理硕士(MBA不接受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考生转方向。)

若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接收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转方向申请招录后仍有余额指标,将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告接收校外考生调剂申请和复试细则。

七、录取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1.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考生复试管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低于18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2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出现以下情况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期间有舞弊行为者。

八、录取通知

经学校录取程序拟录取的考生,我院将挂网公示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时间为准。

九、其他

1.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2.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MBA教育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6.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工商管理学院和MBA教育中心网站相关通知,以免贻误。

7.咨询电话:MBA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027-88050500027-88047866

十、特别提示

1.复试时间不能调整,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安排好工作和休假,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

2.请考生自行携带考试所需用品(黑色或蓝色水笔、钢笔等)。

3.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将不予录取。

4.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电话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致电027-88047866/88050500登记修改。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招生,电话通知均以官方公布的座机号码为准。

十一、信息公开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录取信息会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申诉邮箱:zuelmba@163.com联系电话:027-8804786688050500;监督电话:027-8838675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23330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附件2: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doc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转方向申请表.doc